导读:煤气发生炉虽然在《发生炉煤气设计规范》GB50195
煤气发生炉虽然在《发生炉煤气设计规范》GB50195—94上确定了主厂房的底层及操作层属非爆炸危险环境,对煤气用户车间未做要求,但在发生炉顶部及管道敷设车间仍应属于爆炸危险环境。因为煤气在炉内以及管道中是以高压维持且分管道上设置有放散管,极易泄漏。而且发生炉的加煤和出灰是依靠煤锁斗和灰锁斗来封闭炉内高压煤气的,须将锁斗内的高压煤气释放,才能进行,一旦密封不严或操作失误,煤气便会喷出,极易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所以在这部分的照明及动力用电仍应采用防爆设计和增设CO气体报警器,以更好地满足消防安全
煤气发生炉多为半敞开式生产,所使用的煤气发生炉为固定床式全气化炉。这类制气系统是在高压下运行,没有外界空气吸入的可能,但也因为其压力高,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密封性也要求高,因此应在设备薄弱处或易受爆破气浪直接冲击的部位装设爆破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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